“到了我這個年齡,本該是陪八旬老母親安度晚年,卻鋃鐺入獄,不能陪伴在她的身邊。”年近六旬的楊太平面對鏡頭多次哽咽難以言語,流下了悔恨的淚水。
楊太平,四川省雷波民族中學原黨支部書記、校長。2021年10月,楊太平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2021年12月,四川省雷波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,判處楊太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。涉案違紀違法資金均已沒收上繳國庫。
“我仍然記得當時學校的一位會計因年齡大了,不會使用算盤,我就在工作之余主動自學算盤,幫她把學校的賬記清楚算清楚,那種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,與現在的自己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。”楊太平回憶。
就是這樣一名教師,一步步成長到領導崗位后,錯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專屬領地,謀取私利,錯把信任代替監(jiān)管,最終迷失了初心。
2011年8月,在時任校長楊太平引薦主導下,雷波民族中學與某公司簽訂了一份承包期為6年的后勤管理服務一體化經營承包合同。
2011年9月,該公司法人楊某某將其哥哥和侄女安排到雷波民族中學,負責食堂后勤管理,哥哥負責管錢,侄女負責做賬。
為了感謝楊太平,2012年1月,該公司法人楊某某給楊太平送出了第一筆錢“感謝費”3萬元。
“第一次給我送錢的時候,我明確地拒絕了,因為我知道收錢不對。”楊太平坦言道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食堂在該公司的管理下,師生和家長反映都很好,包括上級組織來檢查學校,也給予好評,從2004年擔任校長以來,自認勞苦功高的楊太平在思想上漸漸發(fā)生了變化,開始放松對自己的要求,坦然地接受對方的“感謝費”。
在學校里,楊太平一直比較信任負責食堂管理的人員,因缺少監(jiān)管,加之楊某某的不斷“圍獵”,食堂管理人員驗收食材走過場,賬務審核睜只眼閉只眼,留給該公司巨大的操作空間。公司除正常運營外,還采取虛列銷貨清單、虛開發(fā)票入賬等方式,套取學生生活補助資金。
2016年8月,根據上級有關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,食堂經營不允許有利潤”的規(guī)定,雷波民族中學收回該公司的食堂承包權,作為一把手的楊太平,多年來已經養(yǎng)成了個人說了算的處事方式,與該楊某某溝通后,直接與該公司重新簽訂了所謂“食堂勞務托管協議”。
在此之前,食堂是承包模式,楊某某要交相應的承包款,2016年8月后是勞務委托,楊某某不僅不交承包款給學校,學校還要發(fā)放工人工資、解決食堂的燃料等費用,楊某某等人的利潤空間比承包食堂時更高了。
“一言堂”使監(jiān)督制約機制流于形式,學校成為楊太平等人的“搖錢樹”,其“黑手”越伸越長,全無紀法觀念。經查,從2011年到2021年,楊太平共收受他人禮品禮金19.925萬元人民幣,收受賄賂258萬元人民幣。雷波民族中學腐敗案,7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,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并被判處有期徒刑,收繳違紀違法資金1051.59萬元。
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問題,雷波民族中學完善健全《印章管理制度》《政府采購管理制度》《財務審核報銷制度》等內控機制。同時,學校食堂每天由兩個管理員和一個值周行政、一個值周老師組成食材驗收小組,確保食材入庫賬實相符。雷波縣紀委監(jiān)委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,開展案發(fā)地專題民主生活會,全面自查自糾,強化監(jiān)督檢查,健全規(guī)章制度等方式在全縣教育系統進行以案促改,做深做實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。(通訊員 宛遠波 張丹 || 責任編輯 徐夢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