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訊 據(jù)吉林省紀委監(jiān)委消息:日前,經吉林省委批準,吉林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吉林省體育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韓俊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韓俊華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違規(guī)收受禮金、配備使用公務用車;違反組織紀律,違規(guī)為他人調動工作;違反工作紀律,未履行項目監(jiān)督責任,造成殘疾人專車被濫用,不顧需求,盲目追求政績,隨意支配專項資金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涉嫌受賄犯罪。
韓俊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理想信念喪失,宗旨意識淡漠,以權謀私,與不法私營企業(yè)主搞權錢交易,心存僥幸,掩耳盜鈴,多次以“借”為名,行受賄之實,并在開展涉及全省殘疾人福利項目活動中,盲目追求政績,不正確履職,侵害殘疾人利益,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止、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、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韓俊華開除黨籍處分;由吉林省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韓俊華簡歷
韓俊華,男,1966年6月出生,漢族,河南鄭州人,1989年7月參加工作,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大學學歷。
1996年6月,任吉林省殘疾人職業(yè)技術培訓中心副主任;
1998年3月,任吉林省殘疾人職業(yè)技術培訓中心主任、吉林省盲人工作指導中心主任;
2006年4月,任吉林省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辦公室主任;
2008年12月,任吉林省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黨組成員、理事會副理事長;
2019年4月,任吉林省體育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。